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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教學創新-第二屆東專文藝創作獎

活動名稱

落實教學創新-第二屆東專文藝創作獎

主軸計畫名稱

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
子計畫名稱

子計畫A6落實教學創新

活動日期

108 年 03 月 01日起至108 年 11 月下旬

活動時間

13:10-15:00

活動地點

誠樸校區教學綜合大樓5樓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

參加人數

教師:4      (人次)

學生:45      (人次)

承辦單位

通識教育中心

聯絡人

傅怡禎

聯絡電話

7044

量化績效指標

分制觀摩學習問卷3.5

質化績效指標

1.提升學生公民語文素養

2.強化學生人文通識素養

申請為微學分課程

□是(公文請會簽課務組)     ■否

活動內容、議程與簡介:

一、活動目的

(一)鼓勵學生以人、自然或環境為主題,創作文學或影像作品。

(二)提升學生功能性中文閱讀與書寫能力及影像創作能力。

二、活動內容

    書寫,是抒發情感,探究人生的記憶;書寫,是自我療癒,回顧生命的旅程;書寫,是了解世界,引發彼此的對話;書寫,是勇敢承諾,創造獨特的力量。當我們願意將這些豐富的經驗素材變成美麗深刻的文藝作品,我們便與故事在文本裡翩翩相逢。

    生命是由許多故事交織而成。讓我們靜下心來,澄清思慮,當內中有感而發時,或以筆、或以電腦、或以手機、或以相機,將日常的、快樂的、憂傷的、新奇的、感動的、不為人知的故事書寫\拍攝出來,把感動定格成經典,把霎那凝結成永恆。

三、競賽辦法

(一)東專文藝創作獎分成新詩、散文與攝影三類,每類又各分二專組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與五專組(限定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等參賽組別。

1.新詩類規定

    (1)新詩類參賽作品以至多20行為原則,每位參賽者以1篇作品為限。

    (2)新詩類參賽作品以華語文書寫為主,詩句間若涉及原住民族語、臺語、客家語或新住民語,得以註解。參賽作品請以A4紙列印,作品上不得書寫班級、姓名,否則以棄權論。

2.散文類規定

    (1)散文參賽作品二專組文長以800字為原則,五專組文長以600字為原則,每位參賽者以1篇作品為限。

    (2)散文參賽作品以華語文書寫為主,詩句間若涉及原住民族語、臺語、客家語或新住民語,得以註解。參賽作品請以A4紙列印,作品上不得書寫班級、姓名,否則以棄權論。

3.攝影類規定

    (1)攝影類參賽作品以人、自然或環境影像之美為原則,同一作者(或聯合作者)以1幅作品為限。

    (2)攝影類參賽作品應於報名表上註明作品名稱、拍攝地點、廠牌型號、作品畫素(或底片)。

    (3)參賽影像請儲存於光碟片(CD或DVD光碟,照片由活動單位統一沖洗),以便獲獎作品可以印製海報展出,數位影像作品請勿壓縮,影像原始檔案須1000萬畫素以上。

    (4)規格說明:傳統相機原始媒材120以上(含120)底片或135底片,請自行掃描成數位作品檔;數位相機/手機拍攝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,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/手機廠牌型號。

(二)參賽者應於報名表上註明參賽類別(新詩類、散文類或攝影類)、資格組別(二專組或五專組)、作品題目、班級姓名、聯絡電話,報名表填寫不詳盡或不詳實,一律以棄權論。(詳參附件)

(三)各類各組參賽作品不得抄襲、不得公開發表(包含曾經獲獎、媒體刊登、網路貼文等)、不得拷貝、不得易偽,否則以棄權論;如有著作權之爭議,參賽者負舉證之權利與義務,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。

(四)本次參賽作品均不退稿,請參賽者自留底稿。參賽獲獎者有義務無償提供作品電子檔,以作為公布與推廣用途。

(五)不符合各類各組之格式規定者,視同棄權。

(六)不符合以上所有格式或規定者,視同棄權。

(七)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。

(八)凡參加比賽符合資格者,賽後均記嘉獎乙支;得獎者再記小功乙支,以資鼓勵。

(九)獎項:各類二專組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與五專組(限定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於決審時,錄取成績最佳五名獲獎;若獎項從缺或增列,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。

    (1)第一名:錄取1名。禮券800元、獎狀乙只、小功乙支。

    (2)第二名:錄取1名。禮券400元、獎狀乙只,小功乙支。

    (3)第三名:錄取1名。禮券200元、獎狀乙只,小功乙支。

    (4)佳  作:錄取2名。禮券100元、獎狀乙只,小功乙支。

(十)獲獎者請務必提供電子作品,以利刊印成冊,便於校慶或詩歌節進行公開展示;獲獎作品得無條件提供本校文創、各項活動或文案封面之用。

四、活動日期

    (一)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8年05月上旬止。

    (二)送件方式:交送任課國文老師或逕自送交至通識教育中心由中心助理點收,並再次確認報名表上參賽作品、作者姓名、聯絡電話等項目。

五、活動單位

    (一)主辦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(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持)

    (二)對    象:本校二專生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與五專(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在學學生

六、活動流程:

    108年03月提交計畫

    108年03月中旬以前上網公告

    108年05月上旬活動收件

    108年05月中、下旬初審、決審會議與公布成績

    108年06月頒獎

    108年10月印製得獎作品集

    108年11月展覽得獎作品集

評審會議 團體合作 評審委員

頒奬

頒奬 頒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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